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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检验)办事指南
浏览: 次    时间:2015-08-31

一、事项类别:审批
二、事项设置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三、办事程序:
1、网上申请:事业单位有专用光盘登录→填写表格→用图片形式上传所需材料→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
2、网上审批:登记管理机关在网上受理→审核→核准→通知事业单位;
3、现场复核:事业单位年检申请在网上审批通过后→需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上传的所有材料到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年检复核手续。
4、粘贴“年检合格”标识:年检复核通过后,登记管理机关将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粘贴“年检合格”标识。
四、 申报材料及前置条件: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二份)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上年末资产负债表(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和会计签字);
4、有资质证书或执业资格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此证复印件。
五、法定时间: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六、承诺时间:现场复核通过后当时办结 
七、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窗口咨询电话:575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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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抚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单位:抚顺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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