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企业办事
办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使用、清算返退
浏览: 次    时间:2015-09-09
服务内容 办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使用、清算返退
办事程序

1.领取《抚顺市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专项基金计算申请表》格式文本 2.受理事项申请 3.初步审查工程设计水泥使用量 4.按初步审查的工程设计水泥使用量预缴专项基金 5.按工程完成主体和工程竣工后,分两次持购买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的合法发票,申请办理退还实际使用散装水泥量所预缴的专项基金本息手续

申报材料
·  3.《抚顺市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专项基金计算申请表》    
·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1.购买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的合法发票    
承诺时限 3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辽宁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收费项目: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收费标准:生产企业:1/吨使用企业:3/
咨询电话 52867460

 

上一条:

下一条:

指导单位:抚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单位:抚顺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抚顺宏瑞科技 024-52724779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并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920*1080
在线访问量: 次 企业述求
辽ICP备19017287号 辽公网安备2104020200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