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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核准办事指南
浏览: 次    时间:2015-09-15

办事机构: 
抚顺市人防办 
办事地址: 
新抚区琥珀街3号 
办理电话: 
024-57615860 
办理条件: 
项目竣工后办理 
申请材料: 
1、人防工程竣工档案 2、人防工程竣工报告 
办理程序: 
1、工程施工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时,通知市人防办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参加 
2、人防工程竣工资料报监督站备案 
3、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人防质监站发放《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工作时间: 
08:30 - 17:30 
办事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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