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类别:审批
二、事项设置依据:
1、《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三、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审批。
四、申报材料及前置条件:(一式两份)
1、竣工申请书。
2、竣工报告书(含建设单位管理工作报告、设计单位设计工作报告、监理单位监理工作报告、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工作报告、质检工作报告等)。
3、通过竣工审计的工程决算书。
4、各项专项验收通过文件。
5、工程档案(含消防、落水、质检等相关验收材料)。
五、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六、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八、窗口咨询电话: 52867479
附:竣工验收需要提供资料。
(一)施工验收应提供资料
1、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2、工程大事记;3、度汛方案;4、工程调度运用方案;5、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6、工程设计工作报告;7、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8、日行管理工作报告;9、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10、施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11、前期工作文件及批复文件;12、主管部门批文;13、招标投标文件;14、合同文件;15、工程项目划分资料;16、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17、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18、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19、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资料;20、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文件;21、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文件;2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文件;23、工程监理资料;24、施工图设计文件;25、工程设计变更资料;26、施工图纸;27、征地移民有关文件;28、重要会议记录。
(二)竣工验收需要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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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
下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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