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类别:审批 二、事项设置依据: 《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三、办事程序 1、真写申请表、2、市经委审批、3市经委授予行政许可 四、申报材料及前置条件 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五、法定时间: 20个工作日 六、承诺时间: 10个工作日 七、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窗口咨询电话:52867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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