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企业办事
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浏览: 次    时间:2015-09-02

 注销登记

申请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

1.盖有企业公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3.原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撤销企业获批准注销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股份合作制企业须提交全体股东签字的撤销企业决定,联营企业应提交终止协议;

4.主管部门或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清理债权债务完结证明;

5.税务注销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印章;

7.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上一条:

下一条:

指导单位:抚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单位:抚顺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抚顺宏瑞科技 024-52724779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并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920*1080
在线访问量: 次 企业述求
辽ICP备19017287号 辽公网安备2104020200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