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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班线审批-申请从事省际、市际客运线路经营
浏览: 次    时间:2015-09-11

事项名称:
道路客运班线审批-申请从事省际、市际客运线路经营
办事机构:
抚顺市交通局
办事流程:
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
 
申报材料
·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  2、机动车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  3、车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记录证明    
·  4、车辆技术性能检测合格证和技术等级证明    
·  5、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驾驶员考试合格证明    
·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其中包括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和操作的规程、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的制度、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制度、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制度等内容    
·  7、《市(县)内客运线路申请表》一式2    
·  8、《客运班线客流调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    
·  9、线路走行图1    
·  10、增加班次应当提供的许可申请材料:申请增加班次的客运班线近1年来的平均实载率证明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20天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事项类型:
交通运输 
相关法规:
 
表格下载:
 
审批分类:
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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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抚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单位:抚顺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抚顺宏瑞科技 024-5272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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