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
抚顺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文化处
办事地址:
顺城区临江路东段市政府大楼
办理电话:
57500765
办理条件: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七条 国家实行《摄制电影许可证》和《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年检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要表明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负责人、业务范围及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2、法人证明:身份证明,任命证明; 3、场所证明: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协议; 4、资金和设备说明:提供资金投入说明书、放映设备说明书(可验证的); 5、安全证明:经公安部门安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6、供片协议:经营单位与供片单位的供片合同或协议。
办理程序:
可电话咨询
工作时间:
08:30 - 17:30
办事时限: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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