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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及变更已审批的合同、章程审批
浏览: 次    时间:2015-09-09

事项名称:
修改及变更已审批的合同、章程审批
办事机构:
抚顺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办事流程:
    办事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详细材料
    2、审核
    3、发放批准证书
    申报材料及前置条件
    1、董事会决议
    2、合同、章程及修改合同、章程的补充协议
    3、如转让股权,需合营各方签署的转让协议,新合营者营业执照及资信证明
    4、批准证书、营业执照
    法定时间: 3个月
    承诺时间:4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依据辽价发(1992)205号、抚价发(1999)47号文件,代省厅收批准证书工本费30元人民币
 
    注: 总投资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报省审批
 
 

办理地点:

抚顺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52867474、52867473
投诉电话:
 
事项类型:
对外经贸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表格下载:
 
审批分类:
非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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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抚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单位:抚顺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抚顺宏瑞科技 024-5272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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