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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德政府合作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培训班通知
浏览: 次    时间:2016-12-05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中小企函〔2017〕60号


2017年中德政府合作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赴德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根据中德两国政府2016年11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和能源部关于继续开展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合作备忘录》,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将于2017年继续举办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4期班(第23期英文班、第24期中文班、第25期英文班、第26期中文班)拟分别于2017年4月、6月、10月和11月在德国进行,境外培训时间为26天,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集中进行出国前预培训及归国总结。


二、培训内容


(一)跨文化管理——如何与德国人做生意;


(二)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等;


(三)寻找欧洲市场商业机会、如何进行商业谈判等。


三、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与小组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主要进行企业管理理论与案例培训;小组实践主要进行德国企业、机构商务交流考察和合作实践。


四、学员要求


学员所在企业所属行业为:机械、电子、汽车配件、家电制造、食品加工、医药、建筑、纺织、零售等行业。学员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企业高级管理者,中文班学员必须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二)思想品德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事纪律;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英文班熟练掌握英语,具备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中文班对外语水平不做要求;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0-50岁。


五、培训费用


中德政府合作培训项目不收费,也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收费。


国外培训、住宿、交通、公杂、保险以及学员签证等费用由德方资助。国内预培训场地、师资、食宿等费用由学员自担。学员按中德双方指定的国际航班自行购买机票。(中文班境外个人商务活动翻译费用自付)


六、报名事宜


(一)4期班报名截止日期分别为2017年2月13日、3月31日、6月15日、6月30日。


(二)参加培训人员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中德政府合作培训项目办公室、项目评选委员会评审并最终确定。


(三)请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training@sme.gov.cn

1.《中文报名表》(见附件1,文件名命名规则:姓名汉字+中文报名表);


2.《英文报名表》(见附件2,文件名命名规则:姓名拼音+form);


3.企业中英文推荐信(中文版命名规则:姓名汉字+推荐信;英文版命名规则:姓名拼音+ recommendation);


4.本人学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文件名命名规则:姓名汉字+文件名称);


5.年龄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的,需附情况说明、近期健康体检表及所在单位健康担保函。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郑沛、郝洪强、张晓辉  010-82292050  82292025

监督电话:010-82292037

网    址:www.chinasme.org.cn

www.zhongdehui.org

电子信箱:training@sme.gov.cn


附件:1.英文班中文报名表


2.中文班中文报名表


3.英文报名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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