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
抚顺市人防办
办事地址:
新抚区琥珀街3号
办理电话:
024-57615860
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持相关手续到政府公共行政大厅办理
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相关审批手续
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持相关手续到政府公共行政大厅办理
工作时间:
08:30 - 17:30
办事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上一条:
下一条:
指导单位:抚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单位:抚顺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抚顺宏瑞科技 024-5272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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