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 医疗机构制剂价格 |
办事程序 |
1、申请和受理; 2、调查和论证; 3、收费标准的公布和追踪调查。 |
申报材料 |
· 1.具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批准文号,并经有关部门质检合格
· 2.现行价格水平、建议制定或调整的价格水平、单位调价幅度和调价额
· 3.制定或调整价格的依据和理由
· 4.制定或调整价格对相关行业及消费者的影响
· 5.制定或调整价格的相关数据资料,包括财务决算报表和该行业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成本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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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90天 |
收费标准 | 无 |
咨询电话 | 52867487 52867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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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抚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单位:抚顺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抚顺宏瑞科技 024-5272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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