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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
浏览: 次    时间:2015-09-09
 

一、事项类别:审批

二、事项设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

三、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审批。

四、申报材料及前置条件:(一式两份)

1、申请文件或申请书。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3、报告书编制单位等级资质证书。

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委托书。

五、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六、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八、窗口咨询电话: 5286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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