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机关负责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会保险费;负责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 1、报批条件,须有如下情形之一: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2、报送资料:
(1)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
(2)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3)资产负债表;
(4)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3、申请时间: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
4、审批权限和期限:由省地方税务局审批,自受理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5、对予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基层税务机关自收到上级税务机关批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发《核准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加收滞纳金。
服务内容
行政事业性资产的核准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备案、核准、监管.(非许可)
办事程序
资产评估报告备案、核准程序:资产占有单位提供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办理备案、核准审批手续
申报材料
· 1、 占有单位填报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资产报告备案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2、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也可报软盘)。 资产报告备案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3、 与资产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 资产报告备案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4、 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承诺函 资产报告备案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5、 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产报告备案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1、 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转报财政部门予以核准的文件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2、 填报《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3、 与资产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4、 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及软盘)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5、 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承诺函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6、 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承诺时限
10天
收费标准
咨询电话
52867437 52867438
地税机关负责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会保险费;负责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 1、报批条件,须有如下情形之一: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2、报送资料:
(1)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
(2)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3)资产负债表;
(4)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3、申请时间: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
4、审批权限和期限:由省地方税务局审批,自受理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5、对予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基层税务机关自收到上级税务机关批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发《核准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加收滞纳金。
服务内容
行政事业性资产的核准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备案、核准、监管.(非许可)
办事程序
资产评估报告备案、核准程序:资产占有单位提供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办理备案、核准审批手续
申报材料
· 1、 占有单位填报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资产报告备案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2、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也可报软盘)。 资产报告备案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3、 与资产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 资产报告备案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4、 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承诺函 资产报告备案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5、 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产报告备案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1、 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转报财政部门予以核准的文件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2、 填报《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3、 与资产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4、 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及软盘)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5、 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承诺函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6、 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承诺时限
10天
收费标准
咨询电话
52867437 52867438
资产评估报告备案、核准程序:资产占有单位提供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办理备案、核准审批手续
· 1、 占有单位填报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资产报告备案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2、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也可报软盘)。 资产报告备案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3、 与资产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 资产报告备案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4、 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承诺函 资产报告备案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5、 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产报告备案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1、 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转报财政部门予以核准的文件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2、 填报《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3、 与资产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4、 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及软盘)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5、 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承诺函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6、 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产评估核准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